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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品名 | 琥珀酸美托洛爾緩釋片(馳銘/華美克) |
主要原料 | 琥珀酸美托洛爾。 |
主要作用 | 用于高血壓、心絞痛。伴有左心室收縮功能議程的癥狀穩(wěn)定的慢性心力衰竭。 |
產(chǎn)品規(guī)格 | 100mg*14片*4板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天一次,最好在早晨服用,可掰開服用,但不能咀嚼或壓碎,服用時應該用至少半杯液體送服。同時攝入食物不影響其生物利用度。劑量應個體化,以避免心動過緩的發(fā)生。下列是有效的用藥指導:高血壓:47.5-95mg,一日一次。服用95mg無效的患者可合用其它抗高血壓藥,最好是利尿劑和二氫吡啶類的鈣拮抗劑,或者增加劑量。心絞痛:95-190mg,一日一次。需要時可合用硝酸酯類藥物或增加劑量。在癥狀穩(wěn)定的心力衰竭中,與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利尿劑、也許還有洋地黃類藥物聯(lián)合治療。患者患有穩(wěn)定性慢性心力衰竭,至少在最近6周未發(fā)生過急性心力衰竭,且至少在近2周未改變基本的治療。用β受體阻滯劑治療心力衰竭有時會引起暫時的癥狀惡化。在某些病例,可以繼續(xù)治療或減少用量,而在另一些病例,可能需要停止治療。對于嚴重心力衰竭(NYHA IV)患者,只能由那些對心力衰竭治療特別訓練有素的醫(yī)生決定是否開始用琥珀酸美托洛爾緩釋片治療。心功能II級的穩(wěn)定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用量,治療起始的二周內,推薦的起始用量為23.75mg,一日一次。二周后,劑量可增至47.5mg,一日一次。此后,每二周劑量可加倍。長期治療的目標用量為190mg,一日一次。心功能III-IV級的穩(wěn)定性心力衰竭患者的用量:推薦的起始用量為11.875mg(23.75mg片的半片),一日一次。劑量應個體化,在增加劑量過程中應密切觀察患者,因為某些患者的心力衰竭癥狀可能會加重。1-2周后,劑量可加至23.75mg,一日一次。再過2周后,劑量可增至47.5mg,一日一次。對于那些能耐受更高劑量的患者,每2周可將劑量加倍,最大可至190mg,一日一次。對低血壓和(或)心動過緩的患者,可能需要減少所合用藥物量或減少本品的劑量。開始的低血壓不一定意味著在長期治療中患者不能耐受本品的用量,但必須在病情穩(wěn)定后才能增加劑量。其他注意事項包括可能需要增加對腎功能的監(jiān)測。腎功能損害:腎功能對清除率無明顯影響,因此腎功能損害患者無需調整劑量。肝功能損害:通常肝硬化患者所用琥珀酸美托洛爾的劑量與肝功能正常者相同。僅在肝功能損害非常嚴重(如旁路手術患者)時才需考慮減少劑量。 |
生產(chǎn)企業(yè) | 華益泰康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