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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品名 | 格列齊特緩釋片(魯抗) |
主要原料 | 本品主要成分為格列齊特。 |
主要作用 | 當單用飲食療法,運動治療和減輕體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非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2型)。 |
產(chǎn)品規(guī)格 | 30mg*10片*2板 |
用法用量 | 口服,僅用于成年人。每日1次,劑量為1至4片,30~120mg。 建議于早餐時服用。 如某日忘記服用藥物,第二日服藥劑量不得增加。與所有降血糖藥一樣,應根據(jù)患者的代謝反應血糖,HbAlc來調(diào)整劑量。首次劑量 首次建議劑量為每日30mg。如血糖水平令人滿意,可采用此劑量用作維持治療;如血糖水平不佳,劑量可逐次增至每日60,90或120mg,每次增量間隔至少1個月,治療2周后血糖仍無下降時除外。遇到這種情況,可提議于治療二周后增加劑量。最大建議劑量必須不得超過每日120mg。用格列齊特緩釋片代替格列齊特80 mg:格列齊特80 mg一片相當于格列齊特緩釋片一片。替代時,必須提供血糖監(jiān)測。用格列齊特緩釋片代替其它口服降血糖藥物:格列齊特緩釋片可代替其它口服治療糖尿病藥物治療。在這種情況下,必須考慮先前所用降血糖藥物的劑量和半衰期。一般換用格列齊特緩釋片時無需過渡期,開始以劑量為30 mg較好。然后如前述按患者的血糖情況進行調(diào)整。如患者從具有長半衰期的磺脲類藥物改用格列齊特緩釋片,為了避免兩種藥物的藥效疊加以及隨后發(fā)生的低血糖危險,需有幾天的治療窗口期進行調(diào)整。在換用本藥物時,建議遵照前述首次服用格列齊特緩釋片治療所采用的步驟,即首次治療劑量每日30 mg,然后根據(jù)代謝情況逐次增量。與其他口服治療糖尿病藥聯(lián)合應用:格列齊特緩釋片可與雙胍類,a葡萄苷酶抑制劑或胰島素合用。格列齊特緩釋片不能充分控制的患者,在嚴密的醫(yī)療監(jiān)測下,治療初期合并胰島素治療。對輕度或中度腎功能不全患者:治療方案與腎功能正常的患者相同,但需小心監(jiān)測。這些資料已被臨床實驗所證實。對低血糖癥的高危患者:營養(yǎng)不足或營養(yǎng)不良狀態(tài),嚴重或代償較差的內(nèi)分泌疾病垂體前葉功能不足,甲狀腺機能減退,促腎上腺功能不足,長期和或大劑量皮質(zhì)激素治療撤停,嚴重血管性疾病嚴重冠心病,頸動脈嚴重受損,彌漫性血管病變,建議以30mg天的最小劑量開始治療。或遵醫(yī)囑。 |
生產(chǎn)企業(yè) | 山東魯抗醫(yī)藥集團賽特有限責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