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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chǎn)品品名 | 福辛普利鈉片(雅利) |
主要原料 | 福辛普利鈉。 |
主要作用 | 適用于治療高血壓和心力衰竭。治療高血壓時,可單獨使用作為初始治療藥物,或與其它抗高血壓藥物聯(lián)合使用。治療心力衰竭時,可與利尿劑合用。 |
產(chǎn)品規(guī)格 | 10mg*7片*3板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和大于12歲兒童的用法與用量如下 : 1.不用利尿劑治療的高血壓病人 :劑量范圍為每日10-40 mg,單次服藥,與進餐無關(guān),病人服用正常初始劑量為10 mg,每日一次。約四周后,根據(jù)血壓的反應適當調(diào)整劑量。劑量超過每日40 mg,不增強降壓作用。如單獨使用不能完全控制血壓,可加服利尿劑。 2.同時服用利尿劑治療的高血壓病人 :在開始用本品治療前,利尿劑最好停服幾天以減少血壓過份下降的危險。如果經(jīng)約4周的觀察期后,血壓不能被充分控制,可以恢復用利尿劑治療。另一種選擇是,如果不能停服利尿劑,則在給予本品初始劑量10 mg時,應嚴密觀察幾個小時,直至血壓穩(wěn)定為止。用利尿劑治療的高血壓病人,盡管服用本品后血壓顯著降低,但在4小時-24小時之間能維持平均腦血流量。 3.心力衰竭 :推薦的初始劑量為10 mg,每日一次,并作嚴密的醫(yī)學監(jiān)護。如果病人能很好耐受,則逐漸增量至40 mg,每日1次。即使在初始劑量后出現(xiàn)低血壓,也應繼續(xù)謹慎地增加劑量,并有效地處理低血壓癥狀,本品應與利尿劑合用。 4.心力衰竭的高危病人 :以下病人應在醫(yī)院內(nèi)開始治療 :嚴重心功能不全的病人(NYHAIV級);對首劑低血壓有特殊危險的病人,如接受多種或高劑量利尿劑的病人(如]80 mg速尿),血容量減少、血鈉過少(血鈉[130 meq/L),已有低血壓(收縮壓[90 mmHg)的病人,以及患不穩(wěn)定性心功能不全和接受高劑量血管擴張劑治療的病人。 5.老年人及肝或腎功能減退的病人不需降低劑量。 |
生產(chǎn)企業(yè) | 浙江華海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